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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分娩时去世 男子竖广告牌痛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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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merry
时间:
2012-7-4 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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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分娩时去世 男子竖广告牌痛悼
一名男子在成温邛高速公路旁竖立巨型广告牌悼念亡妻在某医院分娩时去世,网友当晚将照片发到微博后引发热议。28日,该男子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称,他的这一举动“还真不是广告,而是控诉!”
27日22时32分,新浪认证用户“学海刘学海”发布微博称,27日下午约3点,一名男子在成温邛高速公路旁竖立了一幅巨型广告牌悼念亡妻,内容为:“清明痛悼爱妻高德珍:爱妻于2011年2月18日在华西医院附二院手术台分娩时,永远地离开了。”
这条微博引来网友的广泛转发和评论。“穗城阿强”说:“是否属医疗事故?剩下孤儿寡夫,可怜!”网友“罗伯特”说:“是抗议+哀悼?”“騩马开山”说:“很震撼的广告!!!这个才叫广告,有内涵,有故事!!!”网友“yuwei1632”称:“还特别注明是华西附二院,这代表啥呢?”网友“佛山大叔”则说:“估计是‘软维权’,有苦说不出。”网友“天书虢梓”则怀疑:“居然能通过广告审查,还是根本就没有报批?”
28日,羊城晚报记者联系到竖立广告牌的邓先生。他说这则“广告”是27日下午竖立起来的,“只想发布一则悼念老婆的信息,引起社会关注,让大家了解事情的真相。”邓先生称,他老婆从小在偏远的四川农村长大,很不容易才被家里培养成大学生,今年2月17日,她入住广告牌上所说的医院,第二天剖腹产下一名男婴后,当天下午3点多,他被医院告知老婆“因为大出血而去世”。邓先生表示,他老婆是走着去医院的,去世时一句话也没有留下,这令他很是伤痛,于是通过朋友花费15万元做了这个广告牌。“这则户外广告面积有18乘6.6平方米,使用期限是1年。”
制作这则广告的负责人晏先生称,以前从未接手这类业务,开始不太愿意,最终被邓先生的真情打动,并将价格由20万元降至15万元。他还称,因时间仓促,未到工商部门审核文案内容,如果工商部门知晓后要求撤下,他们愿承担损失和责任。
“广告牌的内容没有违反工商管理法规。”成都市工商局法制处副处长王金海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广告牌上的内容不是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更像一则讣告,因此不属《广告法》的调整范围,广告主或广告公司也无需到工商局审核备案。“这是个行为艺术,我个人认为没有违法,至少没有违反工商管理法规。华西医院如果认为它侵犯了自身的权益,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
邓先生透露,这则广告牌在存在了8个多小时后,已于27日晚10点多被当地相关部门连夜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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