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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教育中,时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孩子正兴致勃勃地玩一件玩具,家长出于某种原因不得不拿走玩具。这时孩子们便会产生如下几种不同的反应:有的孩子不声不响地看着大人,似乎是在祈求把玩具还给他;有的孩子哭闹几下,便善罢甘休:有的孩子则捶胸顿足、大哭大闹个没完,非把玩具夺回来才了事。调查发现,许多家长喜欢前两种表现的孩子,认为这些孩子“乖”、”听话”,是”好孩子”,而对第三种表现的孩子则觉得心烦,认为他们“不听话”、“执拗”、“倔强”,将来要学“坏“。
这种看法可以理解,但家庭教育经验告诉我们:那些从小就倔头犟脑的孩子,长大后可能会成为有独立性、有能力和有作为的人才。从心理学角度讲,人生有两个关键时期:一是3~4岁的第一反抗期;二是11~14岁的第二反抗期。而这两个关键时期的心理发育状态,往往又会影响到他们今后性格和情感的形成及其发展。在3~4岁期间表现出反抗精神的孩子,更容易成为心理健康、自立、坚强的人:而丝毫没有反抗表现的孩子,则往往在性格上趋于软弱和寡断。大凡“执拗”的孩子,自我意识强、好胜心强,并有一定程度的韧性。如果家长善于观察和利用孩子身上蕴藏着的“闪光点”,及时、巧妙地加以诱发和引导,那么,孩子这种积极因素便可能发展成为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独立的性格、自信的气质、坚强的毅力等。倘若家长教育方法不当,以强制强,非要去掉孩子的“棱角”不可,那么,“执拗”的孩子往往会变得更加任性、纠缠不休,甚至使孩子形成固执、违抗等不良性格。
一旦家长与孩子的感情有了裂痕,造成对立情绪,教育难度就更大了,孩子有可能总是逆着家长的意愿行事。因此,对待第一反抗期(幼儿时期)的孩子,如果他们的”执拗”、反抗是无理的,家长的责任是设法让他明白这样的反抗是无效的。如果孩子的反抗是合理的,家长则应当明确认输,让孩子感受到胜利的喜悦。日久天长,孩子就会从反抗的不同反馈中变得聪明起来,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当孩子长到十来岁(儿童少年时期)时,由于他们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和世界观正在逐步形成,开始进入渴望被理解、被尊重的“第二反抗期”。此时,他们总会有一种“我已长大了”的感觉,时时处处都要表现独立、自强的个性。因此,对待”执拗”的孩子,重要的是因势利导、扬其所长、避其所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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